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上线省政风热线全媒体直播节目。节目中,江阴市的陈女士反映,她在购房时有8万元是以团购费的形式交给中介公司,但是团购费始终没法开发票,只开了一张收据。团购费不开发票合规吗?8月11日,江苏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就此事赴江阴督办。
陈女士说,2019年10月,她在江阴市昕悦府购买了一套房子,总价为119万,购房时销售人员说其中包含了8万元的团购费,“在他们(售楼处)那边叫做‘服务中介费’,如果不交的话这个房子是不卖的。”但是团购费却不给购房者开发票,只开了一张收据,收据落款为江阴市亿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今年8月初,陈女士要求开发商开具发票,开发商让陈女士找江阴市亿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开具发票,但是该公司的电话却一直打不通。“很多户业主都交了3万—8万元不等的团购费,但都没有发票。”陈女士说,销售人员让购房者分两张卡刷支付购房款,首付用一张卡付款,8万元团购费用另外一张卡付款,“刷卡的POS机不是同一个,但是是同一个工作人员刷的卡。”
针对陈女士反映的情况,江阴市亿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存在客户交了服务费之后没有及时收到票据的事情发生,“期间公司财务人员在工作交替的时候,由于疏忽导致了发票没有及时开给客户,后面又有所遗忘,导致问题的产生。”目前,票据已经开具出来并邮寄给了陈女士。
对于该公司电话一直打不通的情况,该负责人称,今年4月份左右,公司的办公地点发生变化,固定电话没能及时接上去。“公司承认工作有疏漏的地方存在,接下来会迅速把客户反映的问题解决掉。”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江阴市亿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理销售昕悦府项目有50多户,具体涉及到有多少家没有开具发票,总共金额是多少,公司还在自查当中。并表示,下一步,他们公司将严格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规范财务制度,在客户支付购房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副局长陆晓东告诉记者,初步了解陈女士反映的情况后,8月10日下午,江阴市税务局已经与她取得了联系,了解事情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并于当天下午安排属地直管分局到江阴市亿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宣传政策,与该公司确认了应该开具发票的事实,并于当天开具了发票,“目前已经将发票邮寄给陈女士,陈女士对此举表示满意。”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举报中心主任卞纪林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线索,下一步,江阴市税务局将按照举报线索工作流程,由相关分局对该公司进行进一步的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四级调研员虞传扬介绍,从政策管理的角度来讲,发票是一个重要的商事凭证,是纳税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依据,也是税务机关征管的一个手段。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该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消费者可以向收款方要求开具发票。如果其拒不开具发票,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市民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可责令其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涉及不开具发票偷逃相关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查处,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
提醒广大消费者,收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应该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遇到买货物收款方拒不给开票的情况,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网站、税务举报中心、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