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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等不会学习?别让自己落伍了

2020-07-28

2018年至2020年个税改革、社保入税等政策陆续开始实施,会计准侧更新也较之以往幅度更大。今天税点点就整理讲解一下一些财税知识,点赞请收藏!

实为住宿费发票为旅游服务费,可税前列支?

公司拟推动差旅系统建设,住宿费、交通费等将与携程等第三方平台结算。针对住宿费,第三方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并可以提供住宿明细清单,但发票项目为“旅游服务费”。请教税官,如果实质为住宿费,但发票为“旅游服务费”,是否可以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减税

回复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建账!

需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

(1)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设置复式账:

①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②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③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①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②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③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政策依据】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

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请记住这些

1.员工与经营相关出差的车票可以抵扣,但是休假探亲以及外出旅游等集体福利性质的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2.符合条件的车票抵扣方式是计算抵扣,而不是认证后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车票才需要认证抵扣。

3.只有符合条件的本公司职工的车票才可以抵扣,非本公司员工产生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可抵扣。

4.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只有票价+燃油附加费的金额可以抵扣,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5.日期必须是2019年4月1日后取得的车票才可以抵扣,之前的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不懂税收优惠政策后果!

 

案例:一家为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公司,适用增值税率6%。2018年度实现技术转让收入400万元,缴纳了增值税24万元,企业所得税70万元,合计纳税近百万元。

完全可以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优惠:

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6〕36 号文件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办理:公司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申报时应按相关规定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根据《办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及享受优惠事项前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和享受优惠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原备案资料全部作为留存备查资料,保留在企业,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时根据需要提供。

附带:2019年企业所得税优惠也可以这样做!

 

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入驻税收洼地,注意,一定要是适合、安全、稳定的税收优惠区!建议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是因为这类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免缴纳增值税,那么需要缴纳的税款就只剩下个人所得税了。

案例:2018年的安徽某科技公司,营业额500万,利润300万,想降低是企业税负,经过税点点一系列的税务筹划操作,增值税 :500万÷1.03×3%≈14.56万;附加税:145631.07×10%≈1.45万;企业所得税:0;个人所得税:500万÷1.03×2.2%≈10.68万;税金合计:26.69万;综合税负才: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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