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要点一
这里下面提到的核定征收指的是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目前为深圳最新政策。
要点二
个税
核定征收主要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人。
要点三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明确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得采取定期定额、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等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要点四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
要点五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将除娱乐业外的其他行业的应税所得率统一调整为5%,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要点六
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
要点七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按照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退抵税。我局将采取便捷的方式和简易的流程,协助纳税人办理退抵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