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可免予提供哪些资料?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三条规定,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一)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第三条规定,进一步减少证件、资料报送
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答:从5月1日起,纳税人在北京电子税务局“实名办税人员维护”模块中办理实名信息采集、关联、验证变更等业务。
登陆北京市电子税务局一我的信息一纳税人信息一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模块,可点击人员列表对应的“实名认证”按钮,或在关联新用户时系统自动跳转至实名认证流程,可使用“支付宝人脸识别”、“微信人脸识别”或“银联银行卡四要素认证”的方式完成实名认证。
3.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取消了,
纳税人在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时,银行开户登记证号如何填写?
答:取消了开户许可证,建议填写银行出具的账户账号开立证明上注明的登记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