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明确规定了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
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是并入综合所得交税。所谓综合所得,就是指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
案例分析:
某纳税人某月给几家公司提供劳务,同时取得多项收入:给某设计院设计了一套工程图纸,获得设计费2万元给某外资企业当10天兼职翻译,获得1.5万元的翻译报酬;给某民营企业提供技术帮助,获得该公司的3万元报酬。
如果该纳税人不懂税法,将各项所得加总缴纳个人所得税款,则:应纳税所得额(20000+ 15000+ 30000)*(1- 20%)*0.4-2000=18800元
其实,劳务报酬.如果分项计算,可节省大块税收,计算如下
设计费应纳税额:20000*(1-20%)*0.2=3200元
翻译费应纳税额:15000*(1-20%)*0.2=2400元
技术服务费应纳税额:30000*(1-20%)*0.3-2000=5200元
劳务报酬.总共应纳税额3200+2400+ 5200=108000元
那么,该纳税人稍稍安排一下就可以少缴税款8000元。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