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增值税在企业发展时期都会出现很多的问题,那么企业增值税是什么税?关于这些问题相信您有仔细的思考过,所以接下来就由我们丰和会邦来为您介绍一下增值税相关知识总结!
增值税理论上是代收代缴,最后由消费者买单。但是整个商业流程并不是一瞬间就完成的,分摊到每一个生产流程的增值税都会带给生产者风险。
增值税是价外税,这部分税收应该有buyer承担,seller是为政府代扣代缴。看起来企业的销售税是由它的下游企业支付的,但是如果没有征税的话这部分钱(也可能没有这么多)应该由企业获得,所以实际上还是从企业出的。
而企业即是seller也是buyer,他也向上游企业支付了税款,这部分算是预缴的可以扣除。不管是不是代扣代缴,这部分钱毕竟进了企业的口袋然后由企业交了政府,当然是希望交的越少越好。
争论比较多的还是增值税会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说不影响的可以从两个方面解释,第一从交税的方式上最终是由消费者承担,第二从价外税的设计上似乎先确定利润a再算上税,这样可以保证利润。第一点我认为他选择的参考系有问题,不应该在“假设征收增值税”这个前提下内部比较,这样忽略了中间很对可变的因素,而应该与反事实比较。
认为影响利润,我觉得可以从宏观和微观讲,宏观上讲如果抵扣链条完整并且同一标准税率,不管中间多少道过程,只要增值部分确定,政府收的税是一定的,即最终价值(价格,不含税)*税率,降低税率可以让政府从剩余中提取减少,就意味着企业得到的更多。从微观上讲,价外税里利润a的设定真的就能完全不考虑税率吗?
首先你要保证你能卖得出去,这里就涉及到需求价格弹性,如果价外税的税率一定,企业可能必须要让渡一部分利润给下游企业或消费者,这个时候的含税价格=成本+利润b+价外税2<成本+利润a+价外税1,企业的利润实际发生变化了的。
就某一生产者来说,本来我购料只需要100元,现在我要花117元。这不就对我的资金链要求高了么,风险也高,毕竟我还没把产品卖出去呢。生产完成后,产品增值了100元,即价格200元。卖给下家的开票价格就是234元。
对下家来说,本来200元的产品现在要卖234元,那需求自然会减少。即生产者卖的少了,收入也少了。纵观中国的增值税,虽然说理论上是消费者是最终的买单者。但是,它每个流程都代收代缴的设计其实已经影响到生产者的营业情况,已经影响到他们的利润了。所以,这么说,增值税在理论上,在会计上,是消费者买单。实际上,是整个生产流程和消费者一起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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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
财税(2016)36号文件中的融资租赁仅指直租业务,无论是有形动产直租,还是不动产直租,均按“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对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无论是有形动产回租,还是不动产回租,均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租赁的直接租赁,实质上更加接近于分期付款购进〈销售),所以有形动产租赁的直租税率为13%,与货物销售税率是一样的,租金中包含的利息也不是按照“贷款服务”计算增值税。
目前,税法规定的是利息按照“贷款服务"计算增值税不得抵扣,融资租赁的直接租赁利息并不是按照“贷款服务"计算增值税,因此不再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之列。如果融资性售后回租产生的利息,由于是按照“贷款服务”计算的增值税,因此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同样原因,如果因为货款支付超过约定期限而支付延误利息,由于属于价外费用,延误利息的增值税也不能按照“贷款服务”计算,而是根据货物税率计算,因此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综上所述,不要见着是“利息”,马上就以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相关知识总结我们就说这么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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