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近些年来不断增加。不少在个税方面吃了不小的亏。而这样的问题随着每年政策的变化出现的越来越多。那么今天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看看退税都有哪些规定?
一、综合所得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大部分也是这项)、劳务报酬所得等。
平时需要预扣预缴,工资和连续性的劳务报酬可以没有扣除5000元,工资还可以扣除专项附件等,但是每月工资1万元的,可能还是会需要缴税的。
劳务报酬,如果不是连续性报酬的,超过800元就要交税。稿酬和特许权使用所得也是如此。
年度汇算时,在2019年度和2020年度年收入不满12万元,只要是依法预缴过税金的,可以豁免汇算与申报。注意,免于汇算是有前提的,且并不是不交税。
二、经营所得和分类所得
如果是经营所得和分类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都是需要交税的,而且有些还没有扣除项。
比如彩票中奖12万元,直接就是12万元×20%的税率,应交税金2.4万元。
个人所得税=(收入额-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其他扣除-6万全年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达到12万是税前工资,还需要减去全年6万免征额,还有全年的个人三险一金费用,以及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就是有没有子女教育,房贷租房,赡养老人等,这些也有标准抵扣,基本上述减完之后,就没有多少纳税了。我想题主应该说的是这个政策,从2019年1月开始实行新个税法后,次年都要进行汇算清缴,简单理解就是多退少补。现在税务总局有给到政策,到2021年12月前,年收入不超过12万或者补税额度不超过400元,就不用补税了,注意不是不要缴税。
收入低的也可以退税。
比如你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 6 万元,但平时又预缴过个人所得税,那你就可以申请退税,把预缴的个税退回来。再比如现在很多的自由职业者,没有工资收入,只有劳动报酬,或者稿酬之类的,由于这些收入适用的个税税率在10%、20%以上,也就是说你会存在多纳税的情况,这个时候,可以通过办理个税申报,享受更低的个税税率,比如3%,这样你应该缴纳的个税实际上是很少的,而多缴纳的个税就会退还给你。
其实2021年已经是属于第二次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了,虽然税务总局公告已经再三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二条“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第一条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上述两个文件都共同强调了: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免于办理汇算清缴是有前提的,就是——已经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
因此,需要注意:
1、是年度综合收入未满12万元,不是年度“所得”未满12万元。因为税法中的“所得”是需要减去扣除项的。
2、没有依法预缴的,即便是年度收入不满足12万元,也需要汇算清缴。比如,在去年曾经有人在两次领工资,每月每处都是4900元,年度收入不足12万元,由于平时没有依法预缴,最后税务局短信提醒纳税人自行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我们就说这么多,如果您还有关于税务筹划方面的问题,请致电咨询我们丰和会邦顾问。多谢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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