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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解读,这些问题您要多加注意!

2021-04-02
  作为如今最受欢迎的一般纳税人,很多人对其有着兴趣。那么今天我们丰和会邦来为您解说一下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还有其他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还请多加注意!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解读,这些问题您要多加注意!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
 
  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后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问题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明确,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今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问题二: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尚有未抵扣完的留抵税额,请问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问题三: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开具发票的特殊情况需注意哪些?
 
  答: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20年底前选择办理转登记。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在发票开具方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处理。这里再帮助大家梳理一下:
 
  首先,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其次,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按照一般纳税人期间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
 
  问题四: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前后如何衔接?
 
  答:纳税人办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然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一是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需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二是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的销售或者购进业务,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需调整转登记日当期,也就是作为一般纳税人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调整后形成多缴税款的,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抵减;不足抵减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调整后形成少缴税款的,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抵减;抵减后仍有余额的,计入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一并申报缴纳。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及相关问题我们就说这么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丰和会邦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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