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疫情的产生让诸多的企业进入的很长一段时间的黑暗时期。如今到了2021年,新的一年,新的气象,新的政策。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2021年个税年度汇算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2020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将开始“多退少补”。
什么是年度汇算
简单来说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
个税改革后,个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办理方式
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这种情况需要补税。
这种情况需要补税
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你可以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一、下载注册“个人所得税”
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上下载,也可以进入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发送【个税】,即可获取下载入口。
打开个人所得税后显示首页页面,点击【个人中心】-【登录/注册】,可自行注册并登录。
二、查看个人基础信息是否正确
在【个人中心】模块下【个人信息】、【任职受雇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可分别查看和修改相应的基础信息。
三、添加银行卡
为方便您补税或者退税,在【个人中心】模块下的【银行卡】,点击下方“添加”,按照步骤完成银行卡添加。
四、查看确认您2020年度综合所得收入纳税明细
在首页依次点击【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纳税记录年度自动选择“2020年”,可查看2020年度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合计”、“已申报税额合计”。
点击进入某一条收入明细还可以查看详细信息。若您发现某笔收入属于身份信息被冒用、本人确实没有取得的情况,您可以点击该笔收入,再点击右上角“申诉”。
特别提醒:若属于“温馨提示”情形之一,建议先与扣缴单位核实,不需要发起异议申诉。
五、查看确认您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填报正确
在首页依次点击【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2020年度”,可查看您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前期忘记填报或者需要修改,可以在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模块-选择“2020年度”,填报或修改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021年个税年度汇算最新消息我们就说到这里想,如果您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请致电我们丰和会邦顾问。多谢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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