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税务稽查是税局的“矛”;那先进的征管手段一定是税局的“盾”!如今“矛”“盾”完美结合,纳税人需要谨慎对待!
税局的“矛”有点利!
2018年国地税合并后,各地撤销了县级税务稽查局,新设729个跨区稽查局。全国共查处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108970户,定性对外、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582.5万份,涉案税额1108.93亿元。
今年从已公开的报道数据来看,稽查收入比例提高至2.5%,较2018年增加1个百分点。税局通过摇号等方式,被随机抽取的几率将会大大提高。这也意味着,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有被抽查的可能性,所以合规操作的意义重大。”
小管家觉得:即便2019年出台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税务稽查环境可能会有所宽松,但...企业不能心存侥幸,还是得合法经营,别踩雷了!
税局5大“盾牌”构筑征管“天网”
高科技治税-金三+个税APP
办税必去大厅,遇事必问专管员:只要是办税,哪一次离得开税务大厅?可能税局哪层楼办什么事,哪个领导坐哪间办公室,你比记家人的生日都清楚!专管员可是自己“最亲的人”,平日里一个劲的和他保持互动,逢年过节还得送点礼,深怕怠慢了这“大爷”!
科技改变税局:除了发票领购这些需要实质性处理的事项,谁还去办税大厅?排号、申报、税款缴纳...全部通过电子税务局。
就拿四川省税务局的数据来说:94%的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约6%才选择大厅申报。2019年高科技治税那可是“稳”!
企业征管有金三:电子底账、大数据比对、税务爬虫都是响当当的“利剑”!2月1日四川省原国地税并库完成,升级后带来的赤果果的现实是:金三核心处理能力已达到原来的数倍以上、每天能够处理上亿条纳税人申报数据,而2019年国家将继续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全国税务局进行高科技装备的配置,以此加快实现智能化税收管理体系的进度。
自然人征管有“个税APP”:个税作为财税改革重头戏,担负起提高直接税在税收收入结构占比的重任。个税一实施,个税社保申报数据可实时比对,异常自动预警、房东名下财产信息被税局掌握、贪官富豪海外资产被查封...哪一条不是大家能实实在在感受的?房地产税会不会享受个税数据“红利”呢?你懂得!
统一税务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税局对纳税人生成的“纳税人识别号”,就像人出生就有的唯一的身份证号码一样,简单唯一、终生不变。
只要是签合同、开发票全都得通过“识别号”管理!有异常就进行涉税判断和追踪。有重大违法事项,直接影响个人出境、招投标、乘飞机、高铁、贷款等。够强悍吧?
信用体系搭建-纳税人“无一幸免”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信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税局也得紧跟时代步伐,对企业施行A/B/M/C/D五级纳税信用体系管理,只要涉及到欠税、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税局严惩!这就完了!其他43个部门还要通力配合,加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罚力度。
这么说吧,只要是失信了,纳税人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个人出境、招投标、乘飞机、高铁、贷款等全部受限,儿女还得跟着你受牵连!来看一下成果~
截至2019年3月底,各部门共签署51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其中,联合惩戒备忘录43个,联合激励备忘录5个,既包括联合激励又包括联合惩戒的备忘录3个。
根据各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规定,相关部门认定并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3月份,相关部门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黑名单信息新增254,803条,涉及失信主体224,951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53,128家,自然人171,823人。3月份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84,077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20,461家,自然人63,616人。
共享涉税数据成常态
涉税数据你不说,我不说,税局能奈我何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内有:政府跨部门涉税数据交换、国地税涉税数据“合二为一”、税务爬虫收集互联网涉税数据、;外有:CRS跨国涉税信息交换。税局想掌握你的财产收入,那不是易如反掌吗?这么说吧,没有税局查不到的,只看税局想不想查,以及你的涉税问题严不严重!
资金流交易被严格监管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其经济活动过程中,一个纳税年度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给付五千元(修订中)以上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单次给付现金达到五万元以上的,应当于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根据金融部门相关《大额交易管理办法》,以下大额将实施全面监控。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纳税人大额资金管理,将成为税务局与银行和金融机构主要监控的环节,成为以资金控税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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